今天下午游完泳,到市區吃日本料理,再到百貨公司買個好鍋子方便煮麵,回程在路上與一個女士汽車發生小擦撞,我直行對方從我右邊要左轉,我左邊前後車門護桿擦到,對方左後保險桿角角擦到。對方堅持要我的保險公司理賠,因此又報警備案,從快七點遮騰到八點半,不過學到不少經驗。
第一, 車上一定要準備「蠟筆」,相機倒不一定,因為警方跟保險公司都會準備相機。不過,相機帶著還是比較好,因為在事故發生時就可先拍照存證,用蠟筆標示好後再移開車子。
第二, 發生擦撞後,「最好」不要移動車子。迅速標示好就把車子移開,以免阻礙交通。
第三, 標示方法有二,車輪或四個角角,我只標示車輪,結果被警察先生抱怨,說這樣不好畫。其實乾脆直接規定車輪跟角角都要標示就好了。
第四, 備案當然是打110,警方會請最近的分局派員過來勘查。
第五, 當然還要聯絡保險業務。
事情既然發生,冷靜處理才是上策。不過記得之前看過,現在雙方都比較文明,因為會有保險公司理賠。
有趣的是,我看了對方的生日,年柱、月柱、大運都跟我天剋地沖。流年月日時對方走的是官殺剋身,車子被擦撞。我走的是比劫奪財,破財了事。真的是:不是冤家不聚首。
發生事故,沒人受傷就是最好的事。如同我之前說的,這就只是一次經驗,從經驗中學到教訓,才能避免下次再發生同樣的事。
Wednesday, March 08, 2006
子平隨想:冤家路窄
張貼者: Marcel 位於 3/08/2006 09:26:00 PM
標籤: 印:術數:八字:閒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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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comments:
真有你的!
撞了車還可以問對方索取時辰八字研究。
Diviner 於 November 13, 2006 05:06 PM 回應
警方做筆錄要登記基本資料,我喵了一下。 :)
有意思的是朋友幫我推算,此女士的年月柱跟月干都被我剋的死死的,他覺得應該沒什麼問題。此事後來無疾而終。大約對方認為她佔七成責任修起來不划算。她是保險桿角角擦傷,我是車門輕微凹陷。
於 November 13, 2006 05:50 PM 回應
>警方做筆錄要登記基本資料,我喵了一下。 :)
哈.... 你投入得似當年邵雍。
Diviner 於 November 14, 2006 12:17 AM 回應
既已將八字溶入生活, 或者你該讀讀郭木樑著的《八字神機妙卦》(武陵出版社), 他將時空融入八字, 即是當機起八字(當機者, 非電腦 Down 機,是於起事之機峰時間) 直起八字, 以作占卜。
Diviner 於 November 14, 2006 12:22 AM 回應
謝謝,由於一直沒學六爻卦,這件事我偶爾會做,似有驗。
於 November 14, 2006 05:05 AM 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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