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中醫學(一0):醫學源流論
學習中醫不容易,請先閱讀徐靈胎‧《醫學源流論》:醫家論,醫非人人可學論,涉獵醫書誤人論,病家論,名醫不可為論,以免自誤誤人。徐靈胎在本書中把醫生、業餘看診者,以及病人,都罵光了!
醫家論
醫之高下不齊,此不可勉強者也。然果能盡知竭謀,小心謹慎,猶不至於殺人。更加以詐偽萬端,其害不可窮矣。或立奇方以取異;或用僻藥以惑眾;或用參茸補熱
之藥以媚富貴之人;或假託仙佛之方,以欺愚魯之輩;或立高談怪論,驚世盜名;或造假經偽說,瞞人駭俗;或明知此病易曉,偽說彼病以示奇。如冬月傷寒,強加
香薷於傷寒方內而愈,以為此暑病也,不知香薷乃其惑人之法也。如本係熱症,強加乾薑於涼藥之內而愈,以為此真寒也,不知彼之乾薑,乃泡過百次而無味者也。
於外科則多用現成之藥,尤不可辨,其立心尤險。先使其瘡極大,令人驚惶而後治之,並有能發不能收以至斃者。又有偶得一方,如五灰膏、三品一條鎗之類,不顧
人之極痛,一概用之,哀號欲死,全無憐憫之心。此等之人,不過欲欺人圖利,即使能知一二,亦為私慾所汨沒,安能奏功?故醫者能正其心術,雖學不足,猶不至
於害人。況果能虛心篤學,則學日進;學日進則每治必愈,而聲名日起,自然求之者眾,而利亦隨之。若專於求利,則名利必兩失,醫者何苦舍此而蹈彼也?
醫非人人可學論
今之學醫者,皆無聊之甚,習此業以為及食計耳。孰知醫之為道,乃古聖人所以泄天地之秘,奪造化之權,以救人之死。其理精妙入神,非聰明敏哲之人不可學也。
黃帝、神農、越人、仲景之書,文詞古奧,披羅廣遠,非淵博通達之人不可學也;凡病情之傳變,在於頃刻,真偽一時難辨,一或執滯,生死立判,非虛懷靈變之人
不可學也;病名以千計,病證以萬計,臟腑經絡,內服外治,方藥之書,數年不能竟其說,非勤讀善記之人不可學也。
又《內經》以後,支分派別,人自為師,不無偏駁;更有怪僻之論,鄙俚之說,紛陳錯立,淆惑百端,一或誤信,終身不返,非精鑒確識之人不可學也。故為此道
者,必具過人之資,通人之識;又能屏去俗事,專心數年,更得師之傳授,方能與古聖人之心,潛通默契。若今之學醫者,與前數端,事事相反。以通儒畢世不能工
之事,乃以無文理之人,欲頃刻而能之。
宜道之所以日喪,而枉死者遍天下也。
涉獵醫書誤人論
人之死,誤於醫家者十之三,誤於病家者十之三,誤於旁人涉獵醫書者,亦十之三。蓋醫之為道,乃通天徹地之學,必全體明而後可以治一病。若全體不明,而偶得
一知半解,舉以試人,輕淺之病,或能得效;至於重大疑難之症,亦以一偏之見,妄議用藥,一或有誤,生死立判矣。間或偶然倖中,自以為如此大病,猶能見功,
益復自信,以後不拘何病,輒妄加議論。至殺人之後,猶以為病自不治,非我之過,於是終身害人而不悔矣。然病家往往多信之者,則有故焉。蓋病家皆不知醫之
人,而醫者寫方即去,見有稍知醫理者,議論鑿鑿,又關切異常,情面甚重,自然聽信。誰如彼乃偶然繙閱,及道聽塗說之談,彼亦未嘗審度,從我之說病者,如何
究竟,而病家已從之矣。又有文人墨客,及富貴之人,文理本優,偶爾檢點醫書,自以為已有心得,傍人因其平日稍有學問品望,倍加信從。而世之醫人,因自己全
無根柢,辨難反出其下,於是深加佩服。彼以為某乃名醫,尚不如我,遂肆然為人治病,愈則為功,死則無罪。更有執一偏之見,恃其文理之長,更著書立說,貽害
後世,此等之人,不可勝數。
嗟乎!古之為醫者,皆有師承,而又無病不講,無方不通,一有邪說異論,則引經據典以折之,又能實有把持,所治必中,故餘人不得而參其末議。今之醫者,皆全
無本領,一書不讀,故涉獵醫書之人,反出而臨乎其上,致病家亦鄙薄醫者,而反信夫涉獵之人,以致害人如此。此其咎,全在醫中之無人,故人人得而操其長短
也。然涉獵之人,久而自信益真,始誤他人,繼誤骨肉,終則自誤其身。我見甚多,不可不深省也。
病家論
天下之病,誤於醫家者固多,誤於病家者尤多。醫家而誤,易良醫可也;病家而誤,其弊不可勝窮。有不問醫之高下,即延以治病,其誤一也;有以耳為目,聞人譽
某醫,即信為真,不考其實,其誤二也;有平日相熟之人,務取其便,又慮別延他人,覺情面有虧,而其人又叨任不辭,希圖酬謝,古人所謂以性命當人情,其誤三
也;有遠方邪人,假稱名醫,高談闊論,欺騙愚人,遂不復詳察,信其欺妄,其誤四也;有因至親密友或勢位之人,薦引一人,情分難卻,勉強延請,其誤五也;更
有病家戚友,偶閱醫書,自以為醫理頗通,每見立方,必妄生議論,私改藥味,善則歸己,過則歸人,或各薦一醫,互相毀謗,遂成黨援,甚者各立門戶,如不從
己,反幸災樂禍,以期必勝,不顧病者之死生,其誤七也;又或病勢方轉,未收全功,病者正疑見效太遲,忽而讒言蜂起,中道變更,又換他醫,遂至危篤,反咎前
人,其誤八也;又有病變不常,朝當桂附,暮當芩連;又有純虛之體,其癥反宜用硝黃;大實之人,其癥反宜用參術。病家不知,以為怪僻,不從其說,反信庸醫,
其誤九也;又有吝惜錢財,惟賤是取,況名醫皆自作主張,不肯從我,反不若某某等和易近人,柔順受商,酬謝可略。扁鵲云:輕身重財不治。其誤十也。此猶其大
端耳。其中更有用參附則喜,用攻劑則懼;服參附而死,則委之命,服攻伐而死,則咎在醫,使醫者不敢對癥用藥。更有制藥不如法,煎藥不合度,服藥非其時,更
或飲食起居,寒暖勞逸,喜怒語言,不時不節,難以枚舉。小病無害,若大病則有一不合,皆足以傷生。然則為病家者當何如?在謹擇名醫而信任之。如人君之用宰
相,擇賢相而專任之,其理一也。然則擇賢之法若何?曰:必擇其人品端方,心術純正,又復詢其學有根柢,術有淵源,歷考所治,果能十全八九,而後延請施治。
然醫各有所長,或今所患非其所長,則又有誤。必細聽其所論,切中病情,和平正大;又用藥必能命中,然後托之。所謂命中者,其立方之時,先論定此方所以然之
故,服藥之後如何效驗;或云必得幾劑而後有效,其言無一不驗,此所謂命中也。如此試醫,思過半矣。若其人本無足取,而其說又怪僻不經,或游移恍惚;用藥之
後,與其所言全不相應,則即當另覓名家,不得以性命輕試。此則擇醫之法也。
名醫不可為論
為醫固難,而為名醫尤難,何則?名醫者,聲價甚高,敦請不易,即使有力可延,又恐往而不遇。即或可遇,其居必非近地,不能旦夕可至。故病家凡屬輕小之疾,
不即延治;必病勢危篤,近醫束手,舉家以為危,然後求之,夫病勢而人人以為危,則真危矣。又其病必遷延日久,屢易醫家,廣試藥石,一誤再誤,病情數變,已
成壞癥。為名醫者,豈真有起死回生之術哉?病家不明此理,以為如此大名,必有回天之力,若亦如他醫之束手,亦何以異於人哉?於是望之甚切,責之甚重。若真
能操人生死之權者,則當之者難為情矣。若此病斷然必死,則明示以不治之故,定之死期,飄然而去,猶可免責,倘此癥萬死之中,猶有生機一線,若用輕劑以塞
責,致病人萬無生理,則於心不安;若用重劑,以背城一戰,萬一有變,則謗議蜂起,前人誤治之責,盡歸一人。雖當定方之時,未嘗不明白言之。然人情總以成敗
為是非,既含我之藥而死,其咎不容諉矣。又或大病差後,元氣虛而餘邪尚伏,善後之圖尤宜深講。病家不知,失於調理,愈後復發,仍有歸咎於醫之未善者,此類
甚多。故名醫之治病,較之常醫倍難也。知其難,則醫者固宜慎之又慎;而病家及傍觀之人,亦宜曲諒也。然世又有獲虛名之時醫,到處誤人,而病家反云此人治之
而不愈,是亦命也。有殺人之實,無殺人之名,此必其人別有巧術以致之,不在常情之內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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